房屋政策推倒從前
周初房委會公佈數項居屋政策的具體措施,包括改進白表買家免補地價購二手居屋機制,以及出售居屋剩餘貨尾及未來新建居屋的具體安排。
吸取上次公佈5,000個名額時引致居屋市場過度反應的教訓,房委會推出四招降溫,包括將5,000個名額分兩次發放、購買期限由6個月延長至1年、兩年內轉售除要繳交特別印花稅外必須補地價、將購置目標由未補地價居屋擴展至「租者置其屋」的二手公屋以及房協的「住宅發售計劃」。
其目的是將購買力分散,時間拉長一年,目標單位由25萬個增加至38萬個,不過副作用可能是將居屋的升勢蔓延至二手公屋及房協屋。雖然可降低升幅,但上升的範圍卻更大了,結果仍然是「買不到樓的,繼續買不到樓」。
而出售居屋貨尾以及未來新建的居屋,則放棄之前曾特首時代留下的「新居屋」方案,比如定價與目標家庭的供樓能力掛勾,而是沿用一向行之有效的舊安排,回復原有居屋以市值折扣率定價,日後居屋業主轉售單位補地價按照當時折扣率計算,不採用貸款加利息模式。
比照於置安心由「可租可買」變為「轉租為賣」,可以窺見現屆政府的做法有點「蕭規曹隨」,以往的做法既然行之有效,又容易被市民大眾所理解和接受,何不放棄從未執行且連細節都未公佈的建議,而重拾以往的做法。回想無論置安心的可租可買,以及新居屋以負擔能力定價及貸款加利息模式補價,都引發了當時的一翻爭論。
所以未來置安心餘下的項目,可能會用變相「夾屋」的方式推行;而政府發展東北三鎮,出錢向土地持有人收購然後自行發展,相信亦會回歸老路;至於會否重拾「租者置其屋」的出售公屋計劃,則視乎民意的反應,雖然有些人在競選時開支票要求政府再次出售公屋,但實行的話將會引起社會上其他階層的反彈。
所謂「馬太效應」:「有的要給他更多,沒有的連僅有的也要奪過來。」公屋居民已享受社會的房屋津貼,何以仍打算把單位據為己有,進而出售圖利呢?況且「居屋大抽奬」已經證明任何協助置業的政策都會刺激需求,未見其利先見害,再次出售公屋,只會令樓市火上加油,推出這類計劃真的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