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信箱──如何合法地造劏房?
問:屋企人有幾個唐樓單位,而家交左比我打理。聽人講造劏房可以賺得更多,但是又驚會犯法,唔知點好。其實劏房係唔係一定犯法? 有無邊度可以獲得專業意見?
答:很多人誤解劏房一定犯法,還要認為造劏房是見不得光的事情。
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建構物,正式名稱為「違例建築物」(Unauthorized Building Works, UBW),俗稱「僭建物」。它們可以是設計上不符合要求,亦可以是未經屋宇署批準而進行,但屋宇署已經將「分間樓宇單位」(即劏房)納入小型工程制度監管:
http://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faqJ.html
所以,雖然有些劏房由於設計欠佳,或者因為沒有進行入則或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相關手續,不過仍然有很多劏房是完全符合法例的要求,業主要進行有關工程的話,千萬別道聽說或委托不合資格的人員進行。
入則可以諮詢認可人仕(Authorized Person, AP),至於規模較細的小型工程,就要委托小型工程承辦商進行。留意共有三種小型工程承辦商,即第一級、第二級和第三級,其中個人牌只可獲得第三級認可;公司牌則可以獲得各級的認可。
第三級小型工程承辦商只可以進行第三級工程,例如安裝晾衣架、冷氣機支架之類。如果想進行劏房工程,要找第一級工程承辦商,甚至要由建築商 (俗稱「大牌」)或認可人仕進行。
至於所謂的規管劏房,除了希望對工程的過程進行監管,另一個目的是希望像賓館條例那樣對相關物業的使用情況作出規範。
雖然筆者一向不贊成改建劏房,但合法的事總不可以講成非法,建議讀者要認真考慮諮詢相關專業人仕及承判商的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