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英皇應該搶鄧紫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歌手鄧紫棋發聲明與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解約?筆者覺得,今次其實是唱片業界搶人的好機會。
原因是,近年要數北上發展成功的,正是「鄧紫棋」,據說鄧紫棋自從參加《我是歌手2》後,演出價格飆升到130萬人仔,這對一眾望著北水的唱片公司來說,可不是小數目。
通常歌手與經理人公司決裂,都會有版權爭議問題,而歌手本身的議價空間,取決於歌手的自由度。版權問題通常都很難解決,所以就會有某些公司持有某某版權的現象。
但「鄧紫棋」的情況不同。
根據資料顯示,蜂鳥於15年為「鄧紫棋」名字在內地進行商標註冊,音樂作品亦受保護,為期十年,而蜂鳥持有G.E.M.出道至今的所有歌曲版權,加上蜂鳥亦持有「G.E.M.」在港的商標註冊,換言之,一直以來「鄧紫棋」和「G.E.M.」其實只是商品,而鄧詩穎幾乎完全沒有擁有這件「商品」的版權。
當一個歌手連藝名都失去了,要重新出發,議價空間自然相對地細,至少抽佣分成,會比以前有計傾。
而蜂鳥在港的「G.E.M.」商標註冊,於今年9月8日到期,屆時鄧詩穎亦應該需要新唱片公司幫手爭取,距今只有半年時間。
筆者唔係G.E.M.粉絲,都唔想幫「鄧紫棋」宣傳,但在商言商看到現象,覺得簽下「鄧紫棋」,實是一場good deal。
通常歌手就是賣歌,所以歌曲版權本身非常重要,但今天賣歌較以前沒那麼重要,取而代之是賣性格形象,而性格形象本身,「蜂鳥音樂」是買不斷版權的,只要「鄧紫棋」本人鄧詩穎還活著。而「鄧紫棋」向來形象爭議較大,在香港可能會因為被指「奶共」遇冷,但亦造就她本人在內地形象鮮明,北水奇貨可居。
以她的吸金能力,在內地幾乎追得上范冰冰等人,但在范冰冰出事後的今天,可以安全吸金女星的選擇也不多。
下手唱片公司雖然難有舊歌版權,但去年鄧詩穎被選為BBC全球最有影響力百大女性,這些附加值,是「蜂鳥音樂」所買不斷的。
那麼,為什麼應該由英皇出手呢?
英皇娛樂在內地有大量電影業務投資,與內地的合作項目不少是其中一個原因(2011年英皇集團落實於杭州興建「英皇影視文化村」,傳因土地問題膠著)。另邊廂華納似乎停留於與騰訊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環球的中國擴張業務也不夠響亮,而中國3D數碼手上籌碼多少已經是個問題,可能英皇的真正對手,是林建岳手上的寰亞傳媒?
更重要的原因是,筆者覺得,看現在的英皇在內地的叫座力,女星就缺一個,如要改善日益老化的吸金力,是時候推陣出新了。
(筆者唔太了解星夢,靠各位讀者補充)
===============
精選資訊網站「中環街市」 臉書粉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