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報告》中金:內地證券法修訂助提高券商競爭優勢 看好短期估值修復
就日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中金發表報告表示,新證券法進一步完善了證券市場基礎制度。重點制度的改革改善包括:第一是全面推行注冊制;第二是大幅提高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如欺詐發行罰款由過去最高可處募集資金5%提升至1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最高可處60萬人民幣(下同)罰款提升到1,000萬元。
第三是新設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制度,區分普通和專業投資者,並規定適應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第四是新設專章、系統完善信披制度;第五是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對於上市條件、退市情形、法律禁止性規定、股東減持、停復牌及程序化交易等進行優化和完善,強化證券交易實名制要求;第六是壓實中介機構法律職責,明確投行業務的連帶賠償責任、提高券商未履行勤勉盡責的違法處罰幅度等。
第七是建立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等三個層次,前兩者可依法設立不同的市場層次;第八是擴大證券法適用範圍,規定DR為法定證券,授權國務院規定ABS和資管產品的發行和交易辦法等。
中金指,新證券法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修訂方向,有助於進一步貢獻頭部券商競爭優勢、優化行業格局。例如,注冊制下審核重點將由之前的事先審批轉向事中事後監管,不再對企業業績、投資價值和發展前景進行實質判斷,而是督促企業向投資者充分進行信息披露,而發行要求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均由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負責,這對投行實力和公司合規、風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注冊制下差異化的投行服務有助於維持業務的收費水平、加快發行效率,並提高投行業務的集中度,促進頭部券商強者恆強。
該行指,當前大型中資券商H股相當於2020年市賬率0.8倍,該行重申板塊觀點,短期而言,看好證券板塊在市場風險偏好提升下的估值修復,認為板塊有望提前複製過去兩年的「開門紅」行情;中期來看,自上而下的資本市場改革與開放進程有望繼續推動頭部券商由估值提升到盈利改善;長期來看,在機構業務、財富管理、產業投行、以及以強大中後台建設,和領先公司治理為基礎的全業務鏈協同方面具備優勢的公司。(wl/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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