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案判決宣布 被告獲刑九年
【彭博】-- 港區國安法下被定罪的第一人獲刑9年,這一判決凸顯出等待接受類似審判的數十位泛民派人士處境之危。
本周早些時候,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實施恐怖活動罪名成立。這位服務生去年駕駛一輛摩托車衝撞警察,造成三人受傷;當時他的摩托車上還插著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旗子。
在周五宣讀的判決書中,香港高等法院三名法官就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唐英傑6.5年有期徒刑,就恐怖活動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兩罪並罰、共計服刑9年。
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和陳嘉信在判案書中表示,懲罰的目的必須是對整個社會產生普遍的威懾作用,以及對相關個人的具體威懾作用。
「唐英傑被判刑九年證實了人們的擔憂,即國安法不僅是讓香港批評政府的人士感到恐懼的工具,也是用於監禁他們的武器,」大赦國際亞太區董事Yamini Mishra說。「這項裁決實際上取締了一個民主運動廣泛使用的口號,而且未來可能用於給其他許多使用它的抗議者定罪。」
唐英傑的律師Clive Grossman表示,唐英傑將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判決公佈後舉行的記者會上說,政府對有罪裁定表示歡迎,需要研究判詞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香港的檢察官可以就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尋求更長刑期。
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警務部門稱,約76名支持民主的活動分子、前政客和記者依據國安法被起訴、正在等待審判。其中就包括學生領袖黃之鋒——Netflix一部紀錄片的主角,以及黎智英——該媒體大亨的泛民派報紙最近被迫結束運營。
外界正在關注這項判決,欲從中尋找有關該金融中心的法院將如何解讀國安法的線索。國安法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七國集團說,北京方面在香港強制實施國安法,未能遵守中英聯合聲明條款。為此,美國取消了給予香港的一些特權,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美國敏感技術出口香港的難度,並制裁了管理香港的高級官員。
唐英傑已被關押了一年多,未獲保釋也未認罪。他的案子發生在港區國安法開始實施數小時之後。
原文標題Hong Kong Jails Activist for 9 Years in First Security Trial (2)
(新增大赦國際、唐英傑律師以及香港保安局局長等方面的評論)
More stories like this are available on bloomberg.com
Subscribe now to stay ahead with the most trusted business news source.
©2021 Bloomberg 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