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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打工妹】老千也怕老千股 (袁莉詩)

過咗一輪細價股洗倉潮終於連散戶都對呢類我會稱之為「老千股」的細價股有幾分避忌可算是好事。

「老千股」同「造假股」是有分別的,簡單說老千股的財務未必有造假但因為貨源歸邊 (即大部分股份都在大股東及大股東的「朋友」手裡)所以股價很容易受到操控,而「造假股」則故名思意財務上直接造假製造虛假收入或隱藏營運成本令盈利提升從而令股價上升。兩者的分別有機會再詳細剖析。

講完細價股近期最有討論價值當然是香港航運巨物前特首董建華家族持有有 70 年歷史的東方海外 (港交所0316)。東方海外早前宣布被中遠海控 (港交所1919) 以每股約 HK$78.67即大約 30% 溢價提出收購,更比今年六月平均股價約 HK$50 有超過 55% 溢價。

以東方海外的龐大市值來說可以說是「轟動市場」,第一個討論點是管理層決策問題包括為何董氏家族會在航運業剛見復甦就立刻將家族業務賣掉,而不好好享受行業回勇的大升浪;第二個討論點當然離不開「政治問題」,因為無論估值以至收購的溢價都偏高,有種「志在必得」的感覺,不禁令人猜想此單交易背後有政治參與。

這兩點都有很多專家提出過不同觀點而莉詩想同大家討論第三個討論點疑似內幕交易。早在今年一月市場已經揣測有相關的收購正在進行中。由年頭至收購建議宣布的前幾天更累升超過 80%。今年六月市場再傳出中遠海控會在七月以不少於 40 億美元 ( 310 億港元) 收購東方海外。管理層否認相關消息。但當時東方海外的股票交易價量齊升但在香港「高追」的人不多,因為不清楚收購價前市場價格有點偏貴,值搏率也不高 (當然開估後發覺「水位」甚多但開市時東方海外股價已裂口高開大部分人都得個「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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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專欄作家及記者立刻走出來說東方海外管理層早前矢口否認有收購質疑有內幕交易,更指出東方海外應該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規則 3.7 發出公告給市場知道有相關收購協談進行中。更有位自稱上市公司執董的九十後專欄作家指出港交所可調查整單收購交易的事件次序 (Sequence of Events)就會一清二楚。

首先,莉詩認同整單交易的重點在於內幕交易問題,春江鴨 (意指預先知道併購交易敏感消息的人所謂「春江水暖鴨先知」) 的交易行為甚為明顯,而證監應該要調查收購公布前數星期內買賣東方海外的交易記錄 (亦不排除證監已經在調查)。但對於東方海外應該就規則 3.7 發出公告或發出類似的意向書莉詩就有所保留。

首先「做過 deal」的真正大行 banker 都會知道在董事局簽名確認所有收購文件前,一切準備工作都是沒有法律效力;一日未簽名都是屬於「沒有交易」(No deal)。一般認真的收購合併交易都不會自願性就規則 3.7 發出公告,尤其是涉及國企國企或其他巨企不會就一單未確實會執行的交易發出意向書去「綁實自己」,除非相關股份股價過分波動而被證監要求解釋。

相反「老千股」或二三線上市公司通常會利用規則 3.7 去「宣布」對自己有利的「有可能發生的交易」即所謂意向書來支持股價。通常「老千股」在「派貨」前都會對外宣布「可能有交易」令股價抽升然後派貨之後就發出公告指出交易擱置股價打回原形。規則 3.7 的邏輯其實都有點問題,認真的公司不會胡亂就未確實的交易作出任何意向或簽定一些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為對整個併購交易不會有任何幫助反而多了一些掣肘。所以通常真正認真的併購交易都不會隨便自願就規則 3.7 發出相關公告。今次收購東方海外並未有太大問題反而因交易涉及國企而北水先湧入炒上的動作明顯,要確保香港金融市場的公平,公開調查春江鴨的內幕交易確實有必要。

簡介:八十後中環打工妹, 英國畢業後回港體驗200呎豪宅獨立生活, 關心Fintech動向, 既愛financial times, 也愛陶傑張小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