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富港人】你有學習的權利嗎?(白仲祺)
大家應該知,獅子山學會其中一個使命,就是好像一個在黑暗中帶著火炬,嘗試在香港市民心中,重燃對於自由的渴求。換句話說,我們將主流媒體不會講、政府營辦中大學不會教的思想帶給大家。舉個例,當世界各國瘋狂印鈔時,學會一直宣揚這只是通漲,會帶來銀紙購買力不斷下降(樓價不是每日升?),和malinvestment等浪費資源的惡果。
最近學會舉辦了一個大學獎學金,希望尋找對自由有愛好,明白學會宣揚的理念,可以代表香港獅子山精神的後生仔女,然後送他們到外國過暑假,在世界知名自由經濟智庫學習。(有興趣面對遴選艱苦挑戰,請google :Lion Rock Scholarship Programme 2018),申請deadline就到,如果申請者email我,說是此欄讀者,依資質考慮延遲幾天。
學生外展,學會認為都應該做。對自由的渴求,應人人都有,但是,政府洗腦工程非常成功,將很多詞彙的意義變更。其實「自由」代表什麼?
依照獅子山學會的古典自由意志思想,自由代表一個人的行為未受限制,或不會因行為受懲罰。如果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代表我發表任何言論時,不會遭禁止,或事後被懲罰。
此相信大部份人都明白。問題來了。如果有人說:我有讀書學習的權利(the right to an education),相信這「權利」大家都同意。但這權利代表什麼?是大家有看書、學習時不被阻撓的權利嗎?不。讀書的權利,代表「上學的權利」。任何人都應該免費(或以極低價錢)上學。
這權利,與自由言論的權利,完全不同。言論自由,不代表你一定要坐低聽我說話,但學習權利,代表老師一定要站在我面前教我讀書寫字。
原來權利都有份幾種。是因為讀書學習非常基本,所以每人都有資格跟老師說,「我來了,快教我」嗎?我想起比讀書更加基本的權利,例如吃飯的權利。不讀書,最多大家變野人,但不吃飯,大家連野人都當不了。
吃飯的權利當然人人都有,但此權利,又回到自由言論的權利一樣,只代表沒人能阻止你食飯。我可以到一家餐廳,指著服務員說,我有食飯的權利,請給我叉燒飯!
到最後,想帶出的思考題,是究竟政府強制性教育制度,是幫助我們學習的權利,還是一種阻撓呢?
作者為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
laurence.pak@ lionrockinstitut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