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富港人】究竟要起幾多公屋單位才夠?(白仲祺)
特首林鄭最近在一個訪問提起他認為80萬公屋單位就足夠照顧基層家庭需要,然後靠增加現有公屋戶流轉和增建綠置居解決住屋問題。他言論之後引來的爭議相信大家都清楚。今天我想帶出的問題,是眾人攻擊特首說80萬公屋會足夠解決基層需要,可是,我沒有聽到任何人說政府應該起幾多才夠?
如果80萬不夠,那麼應該起90萬?100萬?難度800萬才夠?究竟公屋制度是什麼?說制度是一個幫助不能負擔住屋開支而需要政府資助的福利制度,有人會反對嗎?
眾人說80單位不夠,主要是由於離開現時已建的76萬單位,只多4萬,根本無可能符合正在輪候公屋人仕的數目。而問題就在這裡。輪候人仕入面,單身年青人要等最耐,而正常一個18歲就自動申請輪候的人,到等到最後階段覆核的時候,分分鐘已經5、6年,甚至有報導指10年以後。這些人,18歲時可能收入是零,但等到中途,可能已經找到好工作,甚至有志氣的,已經自己做老闆,收入完全超標。如果輪候冊裡有這些人,不到數年後覆核資產收入時,相信他們都不會自動取消申請。那麼,輪候冊裡,有幾多人已經跌出了成為公屋戶的資格呢?
如果政府增加資產審查的次數,不就自動篩選輪候冊裏已經不再需要別人幫忙才能租屋的人?如果要不斷起公屋是因為輪候人仕眾多,但有辦法減少輪候人仕,為什麼不做?
資產收入已經跌出界線的人,代表無需別人幫才可以租樓。如果政策不有效過濾,代表要真正不能負擔租樓成本的人,亦是公屋制度原本應該幫的人,無辜的白等。
個個批評林鄭說起80萬公屋單位不夠,但無人夠膽講幾多才夠,原因大家最清楚。公屋制度原意是幫人,現在已經變成不勞而獲,最好人人有得分的代表。我無意批判想要免費午餐的人,但大家都知香港雖然無家可歸的人少,但住在惡劣環境的人,才是最缺乏幫助的人。公屋制度,一日不回復原意,起幾多都不會夠分。
作者為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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