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華手記】鄭若驊可繼續厚顏當律政司司長(呂志華)
.想不到今天,平民百姓的僭建物拆清了,由違法變成守法了,但仍有不少尚未被屋宇署發現的僭建物,大多存在於富有人家和達官貴人的豪華居所中。
.過去,高官犯錯還有承擔責任的勇氣;今天若鄭若驊賴死不走,特區政府管治班子可真的是一蟹不如一蟹了。
今期香港社會熱門的政治話題,不是袁國強被免去律政司司長職務,不是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前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結婚一週年,而是鄭若驊別墅居所的僭建問題。近幾年來,被委任的特區管治班子屢屢爆出醜聞,有些甚至未上場已下台。這並不是反映出特區政府難覓管治班子,而是反映了世上並無擔屎唔偷食的人,當沒有人看到時,我們包括自以為是聖人的大律師、法官等,都會做一些法律上不允許去做的事情。
僭建是香港社會普遍存在的事,尤其在七十年代,大部分港人生活貧困,居住環境擠逼,市民不得不在有限資源下絞盡腦汁,增加居住空間。九十年代開始,政府以影響樓宇結構安全為由,勒令全港業主清拆違例建築物。想不到直到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平民百姓的僭建物拆清了,由違法變成守法了,但仍有不少尚未被屋宇署發現的僭建物,而且還大多是存在於富有人家和達官貴人如唐英年、梁振英、曾蔭權等的豪華居所中。原來香港的法例只是要無權無勢的星斗小市民遵守,有權有勢的人政府不敢管也不去管。只要沒人知沒人理,那就眼不見為乾淨。
政治警覺性足不足都是違法
每一次醜聞被踢爆後,當事人都會以「政治警覺性和敏感度不足」文過飾非,意思是說自己沒有政治智慧,不懂得玩政治,因沒有政治警覺性才會被人揭發自己的糗事。其實,觸犯香港法律就是觸犯香港法律,縱然你不沾手政治不被踢爆僭建也是違法。犯了法警覺性足就可以逍遙法外,警覺性不足就馬上斷正,為甚麼鄭若驊責怪自己唔夠醒目,沒法騙過全港市民?而不是為事件感到愧疚?
十多年來,社會不斷發生有關僭建被踢爆的新聞,屋宇署雷厲風行強制市民清拆僭建;鄭自己既是土木工程師,又是大律師,怎可能「敏感度不足」?根本就是漠視法紀!又或是心存僥倖,以為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瞞天過海。她日後怎樣執法?怎有資格檢控他人?
工作節奏緊張可僭建?
至於其夫潘樂陶位於屯門的兩幢獨立屋,同樣有多處僭建,他自辯說「因工作節奏特別緊張,在購入有關獨立屋時,未有就僭建物徵詢專業人士意見,承認安排未夠週全。」香港不是你一人,人人工作都十分緊張,於是大家都可違法僭建?此外,潘樂陶稱「未有就僭建物徵詢專業人士意見」,那足證他在買入時清楚知道該物業有僭建物。身為專業土木工程師,需要徵詢甚麼較土木工程師更專業的專業人士意見?由此可見,鄭若驊婦夫二人均是砌詞狡辯,無真誠悔改之意。
林鄭月娥就事件的反應令人失望,她認為鄭若驊不存在隱瞞,這明顯是護短。鄭於事發後才「第一時間」向她報告,若事件不被揭穿她會向林鄭表白嗎?再者,整個委任過程需時不菲,這段期間她為甚麼不老老實實說出來?要這樣迂迴讓公眾知道就叫做「不存在隱瞞」?根本鄭仍心存僥倖,希望沒人知道她背着僭建之罪當律政司司長之職!
這事件鄭若驊婦夫二人想怎樣解決?聽其言觀其語,她們肯定想學劏房財爺波叔一樣,不回應不理會傳媒追問,用時間沖淡一切。過去泛民定必窮追猛打,今天不少學運分子瑯璫入獄,亦有泛民議員被DQ出局,泛民已是一盤散沙難成氣候,沒法施以壓力。市民對這些表裏不一的高官亦見怪不怪矣!所以,鄭若驊應可以厚顏當她的律政司司長。恭喜,恭喜!
過去,高官犯錯還有承擔責任的勇氣,梁錦松因涉偷步買車而自動請辭,最「短命」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涉騙政府租屋津貼辭職,行會成員林奮強涉政府推出遏抑樓市措施前偷步售樓而辭職。若鄭若驊賴死不走,特區政府管治班子可真的是一蟹不如一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