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香江】露台大係咪好事?(地產小子)
新樓有露台是否代表生活質素更好?不可以一概而論。
現時新樓常見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就是政府為推動環保及創新建築,以豁免樓面面積為誘因,鼓勵發展商興建的。最初發展商為求美觀,會將兩者合併,由於工作平台另有通風要求,曾出現「一個露台,兩種設計」的怪現象。但政府先後於2006及2011年修改聯合作業備考,要求兩者分開而建並相距最少1.5米,變相令多個新盤出現懸棺式露台與工作平台。
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本來都是為了改善生活空間,但發展商為求賺盡「豁免面積」,又要符合聯合作業備考的要求,遂諗盡辦法令每一個單位可同時容納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發展商要取得最大豁免面積,就要將工作平台建成1.5平方米(約16平方呎)這個尺寸,加上現時新樓露台最少約2平方米(約22平方呎),面積總和就是最少約3.5平方米(約38平方呎)。
由於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計入實用面積,加上新樓公契一般列明這兩項設施不能被圍封作室內空間,對於實用面積三百餘呎或以下的迷你新樓而言,同時設有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就會令室內空間至少削減10%,面積相等於一個中小型單位的細睡房。此外,部分新盤會將工作平台入口設於睡房內,令狹小的睡房要預留通道進出工作平台,擺放傢俬受到限制。這項因素也於解釋到,為何實用三百餘呎的舊樓能間兩房一廳,兼有空間增建地台儲物,而新樓難以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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