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贏家】代理收茶錢 因住變飲咖啡(徐峰)
做得代理,十個有九個都是靠呃靠氹維生,有時呃呃氹氹是為求促成交易,對買家對業主都可能是好事,但好多時他們卻是為一己私利,那就有點要不得。
在正常的情況之下,代理促成一宗二手交易,可以獲得買賣雙方各1%,合共樓價的2%作為佣金,收到後再同公司拆帳,有時是佣金的一成多,有時可以去到三成多,不過,不知大家是否試過在買賣過程中被要求以「利是」、「茶錢」等形式給錢呢?
咁有咩時候或者籍口會以「利是」或「茶錢」?早陣子與老行專談起,研究為什麼這麼多代理願意不收足佣,佢就話:「佢收唔收得足,邊個知?分分鐘收突都唔定,唔通收茶錢又寫俾公司睇咩?」
其實有時代理遇著熟客,好可能會同他們夾定,報給公司時會收少一點佣,在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太過份,公司都會批准,舉個例,客人原本要給樓價1%做佣金,但代理報給公司客人俾0.6%佣,代理行都會接受,但客人另外再付一萬幾千元作為茶錢,這筆數不會在文件上見到,代理自然不用跟公司對拆,收入自然會較多,而客人實際又給少了佣金,損失的就是代理行。
當然,有時這些茶錢會被當作為獎金,例如一個單位業主開價530萬,底價520萬,但客人最多出到500萬,其實再努力一些就會成交,不過有些代理就會同業主說,客人最多出到480萬,如果做到500萬或以上可否加些少獎金,又同客人說業主企硬530萬,講到低過520萬可否加少少獎金,結果單位可能510萬左右就賣出,除了應得的佣金外,代理從業主及客人兩邊都多收一萬幾千獎金,都算係幾好,不過買賣雙方就有可能因此多付了錢。
雖然這些茶錢不會在文件上顯示,亦很難查證,不過呢,成件事好有可能係一件違法的事,所以大家都係依正手續正正經經給佣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