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個案】工作壓力大想辭職 但要供樓怎算好?(曾少雄)
個案主角:鄧小姐,45歲,已婚,沒有子女,平均月入逾4萬元。她現時與丈夫和奶奶同住,丈夫和奶奶各有一物業,而她和姊姊亦共同擁有一居屋單位,現該居屋單位由姊姊居住,尚欠按揭供款約25萬元。
理財目標:因工作壓力大,想轉一份低收人但穩定的文職工作,不知應否先供滿居屋,亦怕轉職後會影響家庭財政。
讀者鄧小姐現年45歲,沒有透露從事哪類型專業,只告訴筆者每月收入4萬元加一個月的年尾花紅。鄧小姐的丈夫收入約35,000至40,000元不等,但保證收入不少於35,000元,而花紅需視乎營業業績而定。鄧小姐及先生現時没有小孩子,和80歲的奶奶三人同住。奶奶自己有樓收租約6,000元,該物業由奶奶留來自用, (她自己使用,樓價亦不會預入我們資產內).
鄧小姐現時和姊姊共同擁有一居屋單位(現只有姊姊住),綠表回收價約250萬元,尚欠按揭約25萬元,分5年每月6,000元來供。鄧小姐的先生獨自擁有約700萬元的物業單位,尚欠200萬元,現分28年每月按揭供款約1萬元。鄧小姐現持有現金55萬元,及仍然是處於蝕價中的股票約40萬元。至於退休保險計劃,預計65歲時夫妻兩人每人各自有60萬元的現金保障。夫妻兩人現持有的強積金市值合共55萬元。
而她的開支如下,家庭開支1萬元,夫妻2人每月零用錢各7,000元,保險供款9,000元,供樓開支共13,000元。
鄧小姐有以下的問題:
1) 她財政健康嗎?因她工作壓力大,正考慮明年轉低收入但穩定的文職工作。如她真的這樣對先生會否構成問題?
2) 如何管理現有現金,持有或是作低風險投資,比例如何?
3) 退休後而奶奶又不在世,可以搬回與姊姊同住,如果她55歲後不再工作,用丈夫的私人物業單位收租,還是套現作收息或穩定投資?
4) 應否先提早完成姊姊那居屋的按揭?
筆者先把問題2)及4)的看法一起和大家分享一下。筆者建議鄧小姐從現有的55萬元現金中抽出25萬元,一次過償還姊姊正在居住中的居屋單位。鄧小姐因壓力關係計劃明年轉做較低收入的文職工作,那時她的收入少了,支出愈小愈對鄧小姐有利。再者,加息周期現正開始了,將來供樓的開支定必會大幅增加。所以鄧小姐應把握機會,趁轉為較低收入前處理了這居屋的按揭。
餘下的30萬元現金,保留10萬元作為應急錢。把這10萬元的應急錢買入一些容易沽出,同時又股價相對穩定和有一定派息的股票來存放。因易沽出,萬一需要動用來應急時可以在短時間内順利套現。同時有一定的股息收入,把這筆錢的效用盡量發揮。同時把另一部分的20萬元,安排一個供款5年期,每年4萬元的年金計劃。如果可行,請安排預先供款,把那20萬元的資金整付放進那年金戶口内,這樣可爭取更多時間給那20萬元去增長。這樣,這份年金在鄧小姐65歲退休時,或更早的時間如她所提及的55歲,可供應源源不絕的現金流給鄧小姐享用直到百年歸老。而現持有的40萬元股票,因在蝕價中而鄧小姐又不是急於現金周轉,筆者建議鄧小姐可暫時把股票放在一邊,等股價返回買入價才再作打算。
至於問題3),當鄧小姐退休後,或許那時奶奶已不在世。正如她所說,可搬回與姊姊同住。那時,她丈夫的物業單位騰空後,應被安排出租來提供不工作時的現金收入,不要套現去作其他的投資了。因為當他們退休之後,重點應是有足夠會自動提供現金流的資產去保障退休後的生活。而這個物業單位正好可扮演這個角色。
而問題1),以筆者的看法,財政是否健康在於資產和負債的情况,及是否有足夠的現金流來支持所需開支。所以從這觀點來看,鄧小姐是財政健康的。當鄧小姐完成了那居屋單位的按揭後,家庭的總開支也只是36,000元左右。不用說鄧小姐只是轉為低收入,即使是沒有收入也可應付得來。
美聯金融集團高級經理曾少雄
(本欄所有個案均為真實個案,讀者如有理財問題欲請教專業顧問,可電郵至yfin_wealt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