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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祿(01916)向先施提供貸款用作還債 惟貸款人拒收先施支票

<匯港通訊> 偉祿(01916)宣布,於5月10日,偉祿融資服務與先施(00244)訂立貸款融資協議,據此,偉祿融資服務同意向先施提供最多1.52億元之有抵押有期貸款融資,先施須將全數款項用於向1.5億元貸款融資之貸款人償還全部未償還貸款和不時據此產生之利息。

偉祿融資貸款將按年利率10%計息,並須於提取後12個月內或根據偉祿融資服務要求提早還款之權利償還。

於5月10日,先施已根據偉祿貸款融資提取1.51億元(本金額及應計利息)之貸款,並已向貸款人之法律顧問送交相關支票。偉祿之法律顧問於同日晚上獲先施之法律顧問告知,貸款人之法律顧問已收到指示不會接收該支票。因此,偉祿之法律顧問已要求先施之法律顧問向貸款人之法律顧問要求提供確切安排、條款及條件之書面詳情,以使1.5億元貸款融資項下之任何未償還金額可於可行情況下盡快處理及完成悉數償還。鑑於有關事態發展,偉祿融資服務正準備採取合理行動,以便向貸款人悉數償還1.5億元貸款融資項下之到期金額。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