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府研加設賣地條款增一手供應 中原指好壞參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於節目上表示,去年底已落成但仍未售出的一手單位數量,較年初明顯上升。政府考慮徵收物業空置稅,新近再傳政府研究於賣地時加設條款,訂明新盤於指定期限內推售指定比例的單位,以增加供應。
中原地產測量師黎堅輝回應指,於推售官地時增設條款,效果有好有壞。地政總署於賣地合約內設條款,例如訂明發展商須於指定期限內推售指定數量單位,方法較為簡單易推行,而且對單位供應數量準確估算較有把握。
另方面,黎堅輝稱,加設指明賣樓期限及推售量的條款將窒礙發展商日後賣樓的靈活性,或會令發展商於競投地皮時出價傾向保守,或有機會因投資風險增加,而抑制發展商高價搶地的情況。不過,此類賣地條款猶如強逼發展商賣樓,對打算投資收租的發展商拒諸門外,此舉實對發展商不公平。再者,賣地收入屬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若地價減少,將影響政府的賣地收入。(da/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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