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林當家】做家務「賺」零用錢(凱林)
我曾經打趣說過,全職媽媽在家帶孩子、做家務、管理家中大小事項等……如果是有薪金的話,以工作時間之長及辛勞程度計算,月薪起碼3.6萬元以上,但媽媽從不支取薪酬,沒有假期福利,也不計較「就業前景」,原因是照顧家庭是家中各人的義務,我們分工合作各司其職,不以利益衡量。
所以,有些兒童理財學說,建議家長讓小朋友「做家務」賺取零用錢,學習金錢運用及理財概念。小朋友幫手掃地、執屋、洗碗,甚至整理玩具和做好功課,全部都可以賺錢,大家覺得合理嗎?
家庭觀念肯定錯晒
沒錯,這樣可令小朋友親身體會到金錢需要由工作賺取回來,但一旦習慣了,孩子就會以為他們本身沒有做家務的責任,有一天不再需要那些錢的同時,他也會拒絕為家裡做事。先不說理財觀念是否能夠建立起來,這樣的孩子被灌輸的家庭觀念卻肯定「錯晒」!
那樣,不給他錢ok嗎?當然也是不能的,錢是學習理財的工具,沒有錢就學不到用錢了。
新一代親子理財專家建議,當小朋友開始對如何用錢好奇,家長就可以開始給予零用錢,大部份都是5、6、7歲開始,並沒有一個正確年齡。初時可以每天給,當他開始對用錢有概念,就可以每星期給一次,到了十一、二歲開始,就變成每月給一次,讓孩子學習如何把錢攤長來用。
年齡愈大管錢愈多
至於給多少,也沒有一個國際特定規範,但還是建議家長要有自己的一套標準,例如用歲數決定,6歲每天6元、7歲每天7元、8歲每天8元……隨着年齡愈大,可應用及管理的金錢就愈多。有了計算準則,就不用為幾時加零用錢而煩惱,不同年紀的子女也不用為金額不同而爭拗。
孩子到了十四、五歲,有些家長甚至會把他們的日常開支如電話費、交通費等也算進零用錢裡面,讓孩子管理自己的個人開銷,管理不慎就要自己承擔沒有電話用的後果了。
我家Bat Bat還小,還未有零用錢,不過他已經知道在餐廳食飽飯後要「埋單」,之後還會有樣學樣叫人「找錢」,收銀員看到都覺得搞笑。
凱林
《凱林家生活》親子KOL媽媽,鑽研親子理財「學」,一起學習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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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