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法庭裁定3人串謀就正利控股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罪名成立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3名人士串謀就正利控股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罪名成立,3人分別是薛伊琪、林穎琪及譚焯衡。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3名被告申請保釋但被法官駁回。 證監會亦已取得臨時強制令,凍結3人資產。 今次是首次有《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罪行,在原訟法庭審訊,歷時22日,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一致裁定,薛伊琪及譚焯衡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的控罪成立,並且以大多數裁定林穎琪罪名成立。證監會形容今次是一宗組織極為嚴密及複雜的操縱市場案件。律政司在證監會進行廣泛調查後提出刑事檢控。 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16年3月至9月,3人聯同何銘軒、孫文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進行一項複雜的操縱市場計劃,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期間獲取超過1.24億元非法利潤。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歡迎陪審團的裁決,彰顯證監會向企圖濫用市場以謀取私利的違規者追究責任的決心。證監會已提升調查能力,將繼續充分運用法定權力,展開複雜而具影響力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