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觀塘物業套7.5億解困
【星島日報報道】面對業績大走樣,新昌集團昨天宣布,將集團總部所在地的觀塘物業出售,然後再租回。透過上述安排,新昌可以套現7.524億元,並有1.824億元盈利入帳,有助解燃眉之急。 新昌昨天宣布,與買方訂立臨時協議,以7.6億元出售位於九龍觀塘偉業街107至109號的物業。從出售事項獲得所得款項淨額約7.524億元,預期扣除開支後將獲得出售收益約1.824億元,擬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該物業現時用作新昌集團於香港的主要辦事處,集團視今次出售事項為變現良機,公平合理且符合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集團將向買方租回該物業,為期2年,可續約2年,以繼續用作辦事處,故出售事項對集團營運只會構成極輕微的影響。 除了出售物業之外,新昌集團去年11月,已經將旗下的新昌管理(2340)控股權以2.8億元出售,當時接貨的是股壇名人「朱太」朱李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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