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含(口夫)喃唑酮複方製劑
國家藥監局公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再評價,認為含(口夫)喃唑酮複方製劑存在嚴重不良反應,使用風險大於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口夫)喃唑酮複方製劑在中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
藥監局表示,已上市銷售的含(口夫)喃唑酮複方製劑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於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產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lf/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