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台」商標 6月30始停用
通常回鄉探親,喝的都是家鄉自釀好酒,大家都有共識「大部份茅台都不能喝的」,因為假酒與冒牌的比例很高。
「打假」是茅台的首要任務,而且「國酒」一字有價,所以過去一直希望可以商標註冊,於2001年已經過提出,但提出後,卻屢次遭到拒絕和反對,2010年茅台申請註冊4個「國酒茅台」商標及圖案,初審後引起白酒行業強烈反對。
至2017年茅台集團再提出申請,再次不予核准註冊。上年8月,茅台宣佈放棄註冊,撤銷訴訟申請外,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官網、官微亦已剔除國酒字樣,意味「國酒之爭」告一段落。(其中一個反對的是山西汾酒集團,說要保持和諧的白酒行業)
然而最新措施顯示,在剛舉行的雲上丹寨健康體驗之旅暨產品招商會上,茅台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現有「國產茅台」的商標,將於6月30始停用,新商標早已備好,但因為包裝問題,所以6月30日未能推出市面。
大家對茅台此舉意見兩極,不看好的人覺得,茅台自己放棄了一個有影響力的商標(因為有「國酒」),看好的人就覺得,茅台早已經是產品先於品牌,即使正牌茅台用什麼商標,都不會太影響銷量,茅台去國酒化,依然無改其中國第一的地位。
不過,茅台換商標是逼不得已,且看茅台換商標後,混水摸魚之徒,會不會也跟隊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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