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港交所引入SPAC要求高於其他市場 ADT上升空間有限
<匯港通訊> 摩根士丹利發表研究報告表示,港交所(00388)建議於香港推行「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應該可吸引優質上市企業;其政策要求高於其他市場,這些規則可能比市場預期的更嚴格,日均成交額(ADT)的積極上升空間可能有限,關鍵是信譽良好香港SPAC發起人和更高質量的目標,可以增強市場信心並產生一些上行空間;予目標價515元及「與大市同步」評級。
該行指,SPAC 將僅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進行 SPAC 併購交易後買賣繼承公司的股份將不受此限;諮詢文件表示,SPAC 發起人須符合適合性及資格規定,而 SPAC 必須有至少一名 SPAC 發起人為證監會持牌公司並持有至少10%發起人股份;首次公開發售的集資規模須至少達10億元。另外,SPAC 併購交易的建議,繼承公司須符合所有新上市規定等。(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