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被裁定支付逾1.3億人幣款項 公司指目前未能償付
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公布,公司接獲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有關智贏法律訴訟之執行裁定書,指公司須向原告人支付1.29億元人民幣及所有相關逾期利息、法律費50萬元、財產保全責任保險費11.9萬元人民幣,及執行費19.72萬元人民幣。
據集團現時之財務狀況,董事認為公司未必能根據執行裁定書向原告人償款。倘公司未能履行其償款責任,原告人可根據民事調解書,與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上海諧易訂立協議。
而原告人可透過上海諧易所質押上海潤通股份之股權折價獲賠償,或透過優先拍賣或銷售上海潤通股份之方式獲賠償。至今,原告人與上海諧易尚未達成任何協議。無論如何,智贏法律訴訟不會影響集團之正常運作。(ic/w)~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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