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保險代理詐騙佣金及花紅
<匯港通訊>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保險代理,控告他涉嫌訛稱兩名下線保險代理向一名客戶銷售一項保險產品,以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逾13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被告於案發時在美國萬通任職高級分行經理,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1月9日期間,向美國萬通虛假地表示,一名保單持有人投保的保單,是由兩名下線保險代理共同處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國萬通就該保單,向二人支付佣金及花紅共逾13萬元,而導致該兩名保險代理獲得利益,或美國萬通蒙受不利。(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