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用磚頭襲警17歲學生被判12個月感化令
一名17歲學生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涉及今年1月中在旺角用磚頭打警員,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並要在6個月內檢視進度報告。 裁判官嚴舜儀表示,考慮到被告年輕,坦白認罪,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並且獲得親友師長高度評價,醫療報告亦指被告在5月確診自閉症,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但裁判官指出,本案案情嚴重,屬於判處感化令的邊緣個案,希望被告在接受感化令期間,改善情緒管理,加強守法意識,深思熟慮,行事考慮後果,不再容易受社交媒體上未受確認的資訊影響。 裁判官又提及,被告被捕時頭部流血,要縫4針,案發後理應送院治理,而非帶返警署,而被告留院至1月下旬,雙腳受傷,出院時要以輪椅代步,被告本身是羽毛球代表,至今跑步仍有困難。 裁判官說,被告案發後記憶力衰退,難以集中,但未知道屬於心理或生理徵狀,醫療報告未見腦部有不妥,由於不了解被告被捕時的反應,現在判斷警員是否使用合理武力並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