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濟恢復台灣駐當地機構名稱及享外交特權

<匯港通訊> 台灣外交部公布,斐濟外交部於3月24日以節略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自3月15日起恢復代表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及享有依據1971年《斐濟外交特權及豁免法》的外交特權。台方對此表示肯定與感謝。

台灣外交部指,斐濟前政府於2018年片面將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經多年努力爭取,加上去年底斐濟大選政黨輪替,新任政府肯定台灣自1971年起在斐濟確具實質貢獻,經內閣會議討論,決議撤銷前政府決定,恢復台方原代表機構名稱及外交特權。

台灣外交部強調,斐濟是台方在太平洋區域理念相近合作的重要夥伴,雙方政府將持續穩健交流,深化台斐友好關係。

斐濟現為中國的邦交國之一。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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