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百貨收到稅務局發出額外印花稅繳款通知書
永旺百貨公布,本月8 日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印花稅評稅及繳款通知書,涉及公司2014年10月23日簽訂買賣協議出售葵涌工業街物業。 評稅通知書指出,物業當時作價約6.34億元,而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當時物業價值高於作價,因此印花稅署署長要求額外支付印花稅逾2152萬元。而根據印花稅條例,永旺作為簽訂買賣協議其中一方,有責任繳納買賣協議所需支付的印花稅。集團須在通知書發出的一個月內繳付額外印花稅。 永旺表示,將會就評稅通知書採取一切適當行動,包括申請上訴及延期繳付額外印花稅。 集團又說,留意到物業買方現已解散。如果集團需要就買賣協議繳付任何額外印花稅,將會採取一切適當行動嘗試向買方收回,包括申請恢復買方公司於香港公司註冊處的註冊。而根據現有資料,董事會認為有關評稅通知書不會對永旺正常業務同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