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調減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
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旨在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提出,根據當前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情況,降低2018年之後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杆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人民幣(下同)、0.65元、0.75元(含稅)。自2019年起,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全部按投運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杆電價。
通知還提出,2018年以後投運的、採用「自發自用、餘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7元(含稅)。(t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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