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批評中國金屬利用(01636)主席禁售期內出售股份
<匯港通訊>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評,中國金屬利用(01636)執行董事及主席俞建秋違反上市規則,在俞建秋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進行出售事項,違反交易禁限,及進行出售前,亦無通知董事會或指定的董事及獲得指定董事的批准。
聯交所指令,俞建秋參加有關董事職責、《標準守則》及《企業管治守則》各3小時的培訓。
俞建秋透過全資擁有之公司,於2020年3月31日,以場外交易方式出售2.61億股股份(約9.93%)。出售時,適值該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業績所涉及的董事禁止買賣證券期(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8月21日)。俞建秋於出售前,並沒有通知指定的董事或該公司董事會,亦沒有獲得指定董事的批准。
俞建秋承認其違規行為,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對其施加的下列制裁及指令。
(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