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補貼強度高及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國家能源局公布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原則上不再支持建設無技術進步目標、無市場機制創新、補貼強度高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意見提出,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要指導電網企業研究配套電網建設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方案,把充分利用存量與優化增量相結合,各年度在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的基礎上,有序組織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
意見還提出,多措並舉擴大補貼資金來源。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該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除考慮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保障,還應考慮本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情況、該地區其他補貼資金來源等因素。同時,要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已制定該省級區域支持可再生能源建設和利用補貼政策的地區可相應擴大建設規模等。(ta/lf)~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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