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發鋁業(00098)兩股東承諾不交出所持股份以接納要約
<匯港通訊> 興發鋁業(00098)宣布,有關獲香港廣新鋁業提全購事宜,於2月20日(周三),要約人收到領尚集團及利順以要約人為受益人簽訂的不可撤回承諾,領尚及利順共同持有合共1.58億股股份,相當於已發行股本約37.81%。
根據該等不可撤回承諾,領尚及利順各承諾將不會交出所持有任何相關股份以接納股份要約,及不會出售其所持股份。由於根據該等不可撤回承諾,假設尚未行使購股權概無獲行使及股份要約獲悉數接納,則要約人於要約項下應付之總現金代價將由約16.39億元減少至約7.54億元。假設所有尚未行使購股權獲悉數行使及股份要約獲悉數接納(包括因購股權獲行使而發行及配發之所有股份),則要約人於要約項下應付之總現金代價將由約16.619億元減少至約7.769億元。如採用上述情況中之較高數字,則要約人於要約項下應付之最高總代價由約16.619456億元減少至約7.769億元。
興發鋁業早前宣布,要約人香港廣新鋁業已於公開市場上收購合共5000股股份,相當於已發行股本約0.001%,最高購買價為每股5.6元。收購後,要約人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0.001%。要約人按例須就全部已發行股份提出有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每股現金價為5.6元。(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