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料未來有更多新經濟公司赴港第二上市、雙重或初次上市
<匯港通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佈落實《外國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HFCA 法)的監管細則最終修正案定稿。華興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師龐溟表示,與之前的徵求意見稿對比最終修正案明確規定,美國上市公司會計審查委員會(The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無法有效開展審計檢查工作3年的時間起算點從2021年財年開始,且增加要求公司需披露自己是否採用 VIE 架構。這意味著在美國上市中概股還有約兩年的時間認真評估自己的風險管理和上市地選擇,並抓緊時間付諸行動。
此外,龐溟稱,最終修正案還要求外國公司證明自己不受外國政府實體擁有、控制、影響,並須披露該公司註冊地政府實體所擁有的股權比例,該公司及其運營子公司董事的黨派背景以及該公司的章程的某些制定細節。
在此情況下,投資者可能會擔心中國內地相關金融、產業、市場、互聯網監管機構近期對互聯網企業和平臺進行反壟斷和其他方面的監管,會提高相關企業在 HFCA 法背景下披露和證明其正常經營的難度。內地有關部門可能需要在策略上更為講求監管的力度、步驟、方式和方法。
早在3月24日,SEC 已經發佈實施 HFCA 法的臨時最終修正案,細化了對材料提交和資訊披露的要求,要求公司證明自己並非由外國政府實體擁有或控制,要求披露有關審計安排和政府影響力的資訊,並重申正積極考慮如何實施 HFCA 法關於強制退市要求的途徑。
龐溟認為,SEC 和 PCAOB 陸續公佈的相關規則、具體細節和執行方案,不斷補全了對於不符材料提交和資訊披露要求的在美上市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細節、路線圖和時間表。
除了美方監管不確定性以外,目前,龐溟稱,市場投資者均在等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21年7月6日印發的《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特別提及的“修改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細節落地。該行預計,擬赴境外上市中國企業尤其是擬赴美上市企業需要更多時間完成諸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的各類前置評估與審核。
在該行看來,在新規要求下,擬赴國外上市、有可能觸發安全審查和其他類別審查的互聯網和資訊服務類企業需要謹慎選擇上市地點,但規模較小、涉及資料不多的醫藥生物業、製造業、傳統消費類行業的擬上市企業所受影響和限制相對較小。已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公司同樣有可能面臨內地行業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的各類評估、審核與檢查。
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00388)在11月19日公佈了優化及簡化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的諮詢總結。新修訂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總的來說,赴港第二上市或雙重主要上市將更為靈活、更加便利。對港股市場而言,中概股回歸長期來說能為港股市場帶來更高的關注度、流動性、代表性、交投量和估值水準。但是短期而言,由於港股市場與美股市場的高相關係數,尤其是大量赴港第二上市企業被納入恒指相關指數,導致中概股的調整壓力對港股的傳導效應越發明顯。
目前,恒生指數、國企指數和恒生科技指數中在港美兩地同時上市的標的權重已分別超過10%、12%和25%。該行估計,未來會有更多新經濟公司選擇赴港第二上市、雙重主要上市或初次上市,恒生指數以及其他主要指數中這些行業的比重將進一步提升。目前已在港交所二次上市的公司中,交易高度集中在頭部的幾家互聯網公司中,阿裡巴巴(09988)、京東(09618)、網易(09999)和百度(09888)佔了日均交易量的86%,而且換手率顯著低於港股整體水準。
此外,受今年國內產業監管和反壟斷政策影響,香港市場今年以來表現欠佳。考慮到共同富裕訴求、加強政府治理和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等各方面的要求,我們認為,內地對大型科技企業和新經濟的監管壓力還將在未來一段時間記憶體在,短期內進一步壓制估值上揚,也有可能給相關指數表現帶來一定壓力。與此同時,監管組合拳還有可能壓制相關板塊和行業公司的盈利增長。例如,成本的提高和監管的強化有可能削弱了公司的內生性增長;而對違法實施集中和收購加強審查,又可能使公司通過並購實現增長的概率有所下降。
但龐溟預計,內地監管機構可能將更為注重政策推進的節奏、力度、方式、透明度以及加強和市場的溝通。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表態,將進一步統籌處理好投資者、企業、監管等各方關係,進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進一步穩定政策預期和制度環境。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