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指1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新華製藥子公司上榜
<匯港通訊> 《北京商報》報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本月7日發公告稱,經吉林省藥品檢驗所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發現新華製藥(高密)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公告顯示,經多地檢驗所檢驗,新華製藥(高密)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鹽酸西替利嗪片的溶出度不符合規定;海南卓泰製藥、安徽惠隆中藥飲片等企業生產的藥物不符合規定。
新華製藥(高密)有限公司正是山東新華製藥(00719)的全資子公司,而新華製藥曾多次因藥品不合格,被國家及省級藥監局「點名」。
報導指,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規定,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起3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公開處理結果。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