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程序|簽正式買賣合約、落大訂 要注意什麼?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4日,買賣雙方就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買家亦在這天交「大訂」,這裡就講講一般步驟及注意事項。
正式買賣合約由賣方律師草擬,買賣雙方必須一致同意合約內所有條款,才可動筆簽約。
買方律師會向買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然後買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並以銀行本票或其代表律師事務所簽發的支票繳付「大訂」。一般來說,「大訂」及「細訂」總和,就是樓價的 10% 。然後買方律師就會將買方已簽署的正式合約連「大訂」送交賣方律師。
輪到賣方律師會向賣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賣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這時買賣雙方都簽好兩份合約,一份就會送交買方律師,另一份就由賣方律師保留。
買方律師收到雙方簽署好的合約後,就會安排打釐印及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即樓契),再由賣方律師審核,雙方再擬定成交日期
至於正式買賣合約內容又是關於什麼呢?主要有以下項目:
買賣雙方身份詳情
物業資料
樓價及支付方式
成交安排
物業的傢俬及固定物
業權狀況
產權負擔
物業風險
違約責任與補償
強制履行
物業以現狀出售
完成交易前的命令或通告
印花稅和開支帳目
律師費
買方最後視察物業及承按人檢查
第三者條款
留意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後,便立即構成「必買必賣」條款,即除非業權出現問題,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必須完成這項交易,否則視為「撻訂」,並須作賠償。
買樓程序|上一步:聘用律師
買樓程序|下一步:成交日前 驗一驗樓
買樓程序|延伸閱讀:買二手樓程序 一步一步講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