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研物業交易替代付款機制 不經律師行戶口支付按揭貸款
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除黃馮律師行於去年12月被律師會介入接管一事外,本港過去十年間亦曾發生律師行出現問題的事件,對物業及其他交易的客戶造成影響。金管局現正與銀行業界就物業交易的替代付款機制及其操作流程和細節進行研究,新機制考慮容許銀行在不影響物業買賣各方(包括買家、賣家、雙方律師及雙方按揭銀行)的基本角色和法律責任的前提下,不經律師行戶口支付物業按揭貸款金額及其他相關的大額款項。建議的機制旨在減低一旦有律師行營運出現重大問題時對銀行及客戶所造成影響,以及提升對物業交易各方的保障。事實上,現時亦有一些物業交易在特別情況下會使用銀行本票,而非經律師行戶口支付物業按揭貸款和其他相關款項。 另金管局和銀行業界正就替代付款機制方案與有關持分者(包括律師會、消費者委員會等)進行緊密討論和跟進相關事宜。至今收到的意見顯示,有持分者對建議的機制以保障物業交易各方為目標表示支持;有持分者希望建議的機制能早日推出;亦有意見認為有關機制需要顧及物業交易可能涉及的不同場景和情況,確保各方得到充分的保障。金管局與銀行業界會考慮所得的意見,修訂方案和敲定具體的操作流程及細節。(da/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