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三年期iBond屬恰當及理想零售投資產品
<匯港通訊> 政府公布第7批通脹掛鈎債券(iBond)詳情,每手為1萬元,債券年期為3年,債券持有人將每6個月獲發一次利息,息率不少於2厘。目標發行額為100億元,視乎巿場反應,金管局可酌情考慮提高至最多150億元。
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劉應彬在記者會上指,相隔4年後再重新發行iBond,過去數年由於銀行如果利率上升,定存息率處於2.5%,因此市場環境難以發行iBond,但他強調傾向持續發行iBond。
劉應彬又指,過往iBond的債券年期為三年的認購反應良好,認為三年期的iBond為恰當及理想的零售投資產品。他指,今次iBond集資所得只會用在利息支出等與計劃相關費用,及外匯基金作投資,強調不作政府的日常開支。
被問及為何今次配售銀行中未有納入虛擬銀行,他回應表示,iBond屬於證券產品,虛擬銀行未有相關牌照銷售。
中銀香港(02388)個人數字金融產品部副總經理周國昌相信今次認購iBond反應理想。
(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