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進一步規範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
<匯港通訊>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運營能力和服務能力,選擇符合互聯網渠道特徵的人身保險產品上線銷售,強化銷售過程管理,健全風險管控體系。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借助科技手段優化產品供給、改進保險服務,提高經營效率,推廣具有風險保障或長期儲蓄功能的人身保險產品。
《通知》提到,保險公司(不包括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多項條件,包括連續4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20%,核心償付能力不低於75%;連續4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連續4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高於100%。此外,保險公司公司治理評估為C級(合格)及以上,以及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