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境外主體被頒布清盤令 為大型中資房企近年在香港首例
【彭博】-- 香港一家法院向中資開發商一家境外債違約的主體頒布清盤令。中國房地產行業身陷債務困局之際,大型中資房企首次發生這種情形,或將為此類決定開創先例。
根據香港破產管理署網站的一份強制性清盤個案查冊報告,針對陽光城嘉世國際的清盤令於為10月17日頒布。案件第一次聆訊日期是9月14日,後來又押後至10月17日,清盤令於聆訊日當天頒布。陽光城嘉世國際是陽光城集團的境外主體。
香港一直扮演著投資者進入中國高收益債券市場的門戶,而以地產債為主的這一市場出現前所未有的困境,昔日全球最賺錢的債券交易之一風光不再。
已有數家房企收到債權人在香港或開曼群島提起的清盤呈請,其中包括中國恆大。2021年末,中國恆大美元債的違約,加劇了整個地產行業的危機。中國恆大此前表示,公司正與財務和法律顧問積極推進境外債務重組工作,並將儘快公佈一個尊重所有利益相關者權利的具體解決方案。
中銀國際固定收益研究分析師吳瓊等人在10月13日的報告中寫道,債權人對公司債務重組缺乏進展感到無奈,故提出清盤呈請。他們表示:「大多數情況下,債權人向債務人公司施壓或通過法院尋找解決方案,尋求與債務人更嚴肅地談判。」
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法院发布清盘令后,会任命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将接管该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如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公司的产业仍有剩余资金,清盘人会把该笔款项摊派给其申索已获接纳的债权人。
陽光城集團上周五回覆彭博新聞社稱,就任何清盤令不予置評,但表示仍在與債權人積極協商處理。
香港破產管理署的這份查冊報告顯示,臨時清盤人為破產管理署署長。其他細節未在文件中透露。
今年7月,陽光城發布公告稱,子公司陽光城嘉世國際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美元債持有人東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就嘉世國際未償還其債券本息854萬美元提交關於嘉世國際的清盤呈請,嘉世國際極力反對清盤呈請。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清盤令與該呈請有關。
今年2月份,陽光城在深交所公告,通過境外子公司嘉世國際在境外發行的新加坡交易所掛牌的兩只債券,未能在30日豁免期內支付利息。在此之前,公司為化解債務困境付出多月努力,包括尋求展期,最終難逃違約厄運。
克而瑞地產研究數據顯示,按操盤金額計,陽光城集團2021年是中國第19大房企,到現在降至第36位。
陽光城集團7月份在公告中表示,嘉世國際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嘉世國際淨資產、淨利潤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淨利潤絕對值10%。
以下是一些債權人在香港對中資房企提出的清盤呈請,部分債權人信息基於法院記錄。
原文標題China Builder Yango’s Unit Gets Wind-Up Order in First in HK
--聯合報導 Emma Dong.
(新增分析師點評、最後一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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