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及加熱煙禁售法例生效3周 海關檢約36萬件產品
<匯港通訊> 自禁止進口和售賣電子煙及加熱煙的法例於4月30日生效後,海關採取特別執法行動,在機場、深圳灣管制站及港珠澳大橋管制站,合共偵破46宗相關案件,共檢獲懷疑另類吸煙產品約36萬件,估計市值約1000萬元,暫時有1名男司機被捕。
海關機場科空運貨物資料研究組指揮官助理監督賴恩寧表示,有10宗是利用貨運及郵包走私懷疑另類吸煙產品,共檢獲約35萬件產品,估計市值約1000萬元。
另外36宗是經旅客渠道入口,涉及約7000件產品,市值約4萬元,都是在旅客入境時發現,目的屬自用,未見明顯的走私意圖。
賴恩寧指出,暫時觀察所得,不論是懷疑走私案件宗數或檢獲產品數量,都是相對較低,未有明顯走私另類吸煙產品的新趨勢。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