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港交所擱置「同股不同權」建議草案工作
港交所(00388)公布,決定擱置撰寫不同投票權架構建議草案的工作。事件已討論兩年,於今年中亦被證監會公開反對。 港交所旗下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表示,經考慮證監會董事局的意見後,決定現在擱置撰寫「不同投票權架構」建議草案工作。不過,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委員會仍會繼續關注不同投票權架構此議題。 對於之前諮詢涉及「主要上市」問題,聯交所於今年6月19日公告曾表示,會與持份者討論有關是否接納不同投票權架構建議草案後再作修訂,然後刊發已包括持份者意見的方案正式諮詢市場。 上市委員會認為,建議草案乃經長時間深入討論、分析並諮詢證監會職員後,盡最大努力達至的成果。有見證監會的聲明,上市委員會及上市部曾考慮能否將建議草案修訂至既能解決證監會聲明中所列出的顧慮、而同時這機制又能在香港市場成功發展。 上市委員會認為,雖然這課題對香港仍屬非常重要、值得香港市場關注,但現階段要為香港制定一個可讓「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作主要上市的可行建議模式,會難以取得進展。而總結聯交所應繼續注視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的監管及市場發展、以及香港任何有關促進創新及集資的廣泛議題,並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領導地位,在適當時候或需要再行修訂草案作進一步探討。 另外,第二上市方面,上市委員會留意到證監會聲明中,並無對第二上市的不同投票權架構提出明確意見。在證監會發出聲明後,上市部一直就此與證監會職員溝通,了解到證監會就「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作主要上市所提出的顧慮中,有數項亦適用於第二上市。經進一步考量後,上市委員會與上市部一致認為,要就證監會的顧慮提出解決方案並不容易,也不肯定可以制定出能獲證監會支持的可行建議。 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委員會亦決定,短期內聯交所不再就此議題作進一步探討。在適當時候,聯交所若然全面檢討海外公司的上市機制(包括檢討《有關海外公司上市的聯合政策聲明》(《聯合政策聲明》)及「業務重心」測試4)時,可能會重新審視第二上市這議題。(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