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中人語】《競爭條例》的啟示(黃漢成)
港人做生意手法向來靈活,當《競爭條例》生效後,多間電子產品連鎖店隨即響應新法例,牽頭劈價銷貨;至於旺角波鞋街亦爆發連環減價戰,吸引大批客人紛紛選購心頭好。事實上,該條例未生效前,不少商戶均須遵守供應商的「潛規則」,未能自由定價出售商品,情況猶如現時的物業市場般,買賣價格皆受辣招影響。
《競爭條例》未推出前,當遇上零售市道呈弱時,經銷商便叫苦連天,特別是小商戶,既要承受經濟環境帶來的壓力,又不能私自減價促銷生意,多年來無法在慘淡的零售市況下改善銷情。
當波鞋減價促銷隨即引來市民瘋狂搶購,反映此類貨品備受市場需要。今時今日香港每當有新盤開售,便吸引大批買家搶購,反映本地物業市場存在龐大需求。但二手市場因受辣招拖累,業主須持貨三年或以上才可放售手上物業,否則就要繳付昂貴的印花稅,大大增加成本,導致業主不甘減價求售。
港府推出辣招原以為可壓抑樓價的升幅,用有形之手干擾物業市場,但實情現時樓價仍然高企,更令工商舖及住宅成交量不斷萎縮。筆者懇請港府多聽取業界聲音,減辣甚至撤回辣招,使業主有機會減價賣樓套現,買家可以購買「平貨」之餘,地產代理又能促成生意維持生計,形成三贏局面。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黃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