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授論經濟】禿鷹基金合法的興風作浪(蘇偉文)
筆者一連數期都以禿鷹基金為題材,原因是希望藉禿鷹基金的運作,來探討在現時的環球金融制度底下,市場如何可以在合法的情況底下,對違約國家的債務狙擊。禿鷹基金由於是以違約債券為獲利來源,而貧窮國家又經常發生債務違約,所以禿鷹基金時常對窮國提出訴訟。
例如有禿鷹基金以低價購入1980年代剛果獨裁政權時的舊債,即使後來該國政權更迭,但這些債項還是記在剛果頭上。當其他國家對剛果提供援助或是投資,也就是剛果會有新的外來資金之際,這些禿鷹基金便會向剛果提出訴訟,要求剛果政府償還前朝所欠下的債項,結果是這些外來資金每每遭到扣押來償還舊債。更有甚的是,這些禿鷹基金不會只滿足於債務的票面值,它們在還款上更會要求計算通脹,本來剛果所欠的債務僅是三百三十萬美元,經過多年通脹計算後,現時的債務總額已是超過一億美元!
這一億美元若是交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來處理,便可以拯救該國二十萬名兒童的生命,結果是剛果由於要償還這些債務,這些外來資金都跑進債權人的口袋。本來剛果可以藉這些外來資金來作戰後重建和人道援助,但這些經費都給禿鷹基金拿去了,也間接令剛果的外來投資卻步。
當然,若果不是剛果政權的貪腐嚴重,禿鷹基金也無法如此興風作浪,在不少的情況下,更是剛果官員因收受利益,而對禿鷹基金大開方便之門,讓禿鷹基金可以予取予求。在其他國家的例子上,禿鷹基金更會讓債務長久的拖延,好使禿鷹基金可以繼續的啃食窮國。
禿鷹基金將別國國民的苦難來作自己的獲利,可以說是將自己的私利建築在窮國國民的生計之上,現在已有不少國際機構對禿鷹基金的所作所為表示憤怒,也有一些聲音呼籲取締禿鷹基金。但禿鷹基金是不少政權的金主,只要禿鷹基金所作的都是合法的話,在法律的保護下禿鷹基金便可以合法的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不理窮國人民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