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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來有方】捐款行善愈早愈好(方潤華)

捐款行善愈早愈好

筆者從事善工及社工逾60載,有些心得和體會,希望與大家分享與探討。敝家族及個人慈善基金一直以來秉承「取諸社會,用於社會」之宗旨,自1956年開始捐資家鄉興建小學以紀念先祖父肇彝公起,數十年來堅持從公司盈利中抽若干百分比用於興教助學、安老護幼、施醫濟殘、賑災扶貧等慈善公益方面,60年來共捐出近5億元。

救人一命遠勝賺幾億

年前曾有人問筆者是否後悔將金錢用於做善事,若30年前將這筆480萬元人民幣的捐款投資在東莞巿房地產,如今時值計可達2億元。筆者回答說︰「當時醫院缺乏,病人就醫難,導致死亡率增加,捐資興建醫院每年可醫治病人近萬人,30年可助病人約30萬人次(以每日門診幾百人次估算),事實上物有所值」,有道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做了一件好事心安理得,比起多賺1億、2億元心靈上獲得更多快樂與滿足。

一些同業認為,提早捐款行善會削弱家族、公司的增長,經過自我檢討及總結,發覺將錢捐出去企業無疑少了再擴大的資金,相比同時期起步之同業發展落後許多。以60年推算,香港地產、樓價平均上升50至60倍,股票上升15至20倍,物價及存錢銀行收息得5倍。他們坦率的意見從求財立場來看或許是對的,但筆者並不認為當時之決定是錯誤的。有時一件善事值不值得去做,金錢並不是唯一衡量標準。

錢財乃身外物,能趁有生之年捐款償還心願,和家人親眼看到播下的種子開花結果,更多弱勢社群得到幫助,隨緣善慶、積福積德,安享遐齡也是賞心樂事。從歷史看,財富會大轉移。今日之富翁不等於明日之富豪,及早捐款後代家人也可沾上光彩。曾有富豪後代後悔其先祖不效法其他善長仁翁捐建醫院、衛生所、傷殘康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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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遲為善或有心無力

當前很多或資助中西醫學結合之研究;出版導人向善書籤、小冊子和贈書給朋友們;贊助當地、內地慈善機構等各項社會福利善工,其子孫後代定以先祖善名德行為榮。古之散財有方陶朱公,近代兩岸四地也有幾十位比較突出善長仁翁,他們捐款行善之法未必依照卡耐基(Dale Carnegie)、蓋茨(Bill Gates)、巴菲特(Warren Buffett)等著名慈善家,也可留名千秋,值得借鑒。

假如推遲到70至80歲去捐款,一則年齡漸高,判斷捐款方向可能不夠清晰或出漏洞;二則時間推遲後,財政收入會否有變化?三則家族成員是否贊同?如果推遲到下一、二代才執行,家族後人也許不想捐,個人願望便不能實現。此外,如積財予後代過多也未必是好事,可能出現不同思想,不捐款擁財享受奢華生活,與創始人的初心有違。

因此,在45至60歲有能力去捐款行善時值得去做;如果到了80至90歲才去做,感覺已時不我與,例如︰抗戰及內戰時期一些富翁因政治變動,由富變成普通人家,想捐也是不可能了。總之,大家可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能幫到別人便是好事,「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作者:方潤華博士

香港著名慈善家及商人,亦為協成行集團及錦華置業有限公司主席;分別擔任方樹福堂基金主席、方潤華基金主席、香港培華教育基金委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