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就華晨集團多項違法行為罰款5360萬人民幣
中證監就華晨集團以虛假文件騙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等多項違法行為,作出5,36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另對時任董事長祁玉民等相關人員,作出8至60萬元不等罰款。 據《決定書》,華晨集團存在違法事實,包括華晨集團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華晨集團以虛假申報文件騙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華晨集團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披露的文件虛假記載;華晨集團銀行間債券市場訊息披露違法;華晨集團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訊息。 上述行為導致華晨集團2017年虛增盈利約8億元,2018年虛增盈利約18億元。在對上述事項進行調整後,2017年虧損3億元,2018年虧損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