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被頒令破產 無面的程度已經到最低點
被裁定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而被判入獄12年的商人陳振聰,在囚時被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呈請破產,案件在高等法院聆訊。 陳振聰沒有律師代表,親自陳辭反對破產呈請。 他在庭上作出一些針對華懋集團的指控,令他坐了「8年冤獄」,他於2017年向廈門法院提出訴訟並獲受理,案件排期至本年11月開庭審理,他相信該訴訟可找出真相,彰顯公義,若現時頒令破產,會影響訴訟。不過,他最終遭頒令破產,詳細書面理由擇日頒布。 陳振聰於庭外向記者表示,自己本來已與破產無異,認為法庭頒令對他沒有影響,又謂不會因此感到「無面」,因為自己無面的程度已經到最低點。 法官陳靜芬表示,法庭下令陳振聰向華懋支付訟費,但陳仍拖欠華懋逾2840萬元,雖然陳要求法庭給予時間讓他申請法援,以及勸說妻子簽署出售二人的聯名物業還債,但考慮到陳另欠稅務局及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大筆巨債,最終頒令陳振聰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