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叫停券商與「大V」股評人合作引流開戶、直播薦股
多間內地傳媒引述中證監向券商下發《機構監管情況通報》,中證監擬整治券商與「大V(即獲微信、微博身份認證的用戶)」股評人合作方式,明言不容許券商經「大V」引流開戶,也禁止以直播的方式開展投資品種選擇、投資組合推介等薦股行為。 對通過網絡直播等形式發表評論,證監會要求保持客觀專業,主要聚焦經濟形勢分析、市場變動情況點評、經濟數據解讀等宏觀層面。對通過直播等方式,配合開展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中證監通報,引流開戶屬客戶招攬行為,乃證券經紀業務環節,現有監管僅准證券公司委託「證券經紀人」代理客戶招攬活動,而「證券經紀人」應當是證券從業人員,並專職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活動,而互聯網「大V」不屬於專職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開戶給獎勵不符合監管規定,證券公司應停止相關合作。 有內地傳媒報道,中證監通報後,已有券商火速暫停與「大V」的廣告合作,下架在相關「大V」互聯網界面中的所有廣告宣傳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