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公司的樂隊生意
近期,"2020樂華•夢想"偶像樂隊招募活動啟動,招募對象為身無簽約且有樂器基礎,16至23歲之間年輕人。根據官方公眾號,這次樂華做樂隊,定位在"偶像樂隊和唱作型歌手為一體的專業化藝人"。 這類藝人"既保留了偶像特征,又增加了自我個性和搖滾態度",而樂華及其合作方夢想青春學院的目的,則是"銜接獨立音樂和主流音樂市場,探索市場的新藍海"。 偶像樂隊肯定不是"放下貝斯來dance"的粗暴結合,但偶像應該如何與樂隊對接,的確是音樂行業的全新命題。偶像公司做樂隊,真的是一門好生意嗎? 關於'樂隊可以偶像化嗎'的討論?",馬東本人給出的回答很直接:"樂隊當然是偶像。" 經過《樂隊的夏天》,樂隊的確出現了偶像化的特征。他們會營業了,能拍vlog了,也有了姐姐粉親媽粉,以及台下瘋狂尖叫的女粉絲。秀動、正在現場等App上,樂隊的專輯、周邊產品銷量大幅上漲。上綜藝、上雜誌,樂隊們越來越多出現在主流視野之中,比如新褲子最近就出現在了《乘風破浪的姐姐》。 其實,歷史上不乏具備偶像氣質的知名樂隊。人們將"Beatles"與"mania(狂躁)"兩詞合成 "Beatlemania",用以形容全世界粉絲對披頭士的喜愛與瘋狂。華語樂壇的代表則有五月天、蘇打綠。在他們身上,音樂影響力與粉絲號召力同時存在。 樂隊有時候不得不接受粉絲對個人品格、外形、性格、綜藝感等與音樂無關的評判。比起方言樂隊的音樂性,當然是#被五條人笑死#更大眾,更容易成為熱搜第一。 偶像"與"樂隊"這兩個元素,並不需要達到勢均力敵的融合,只要樂隊能為偶像加分就好。偶像從"唱跳"到"樂隊",是一種表演形式的轉變,受眾是飯圈這一點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