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不會姑息任何僱主涉及強積金違規行為
<匯港通訊> 積金局就傳媒報道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外判商疑涉強積金供款違規事件回應表示,一直致力保障計劃成員的強積金權益,絕不姑息任何僱主涉及強積金的違規行為,包括沒有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及拖欠強積金供款。
就傳媒報道所提及的情況,當局已主動聯絡相關機構瞭解事件,如違規行為屬實,必定會依法處理,以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利益。當局亦呼籲任何人士 如懷疑僱主涉及強積金違規情況,應立即透過熱線 或電郵與積金局聯絡。
根據強積金條例,除了獲豁免人士外,僱主應安排年滿 18 歲至 64 歲,受僱 60 日或以上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在受僱首 60 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僱 員加入強積金計劃後,僱主有責任為僱員依法定期及準時作出強積金供款。僱主如沒有在僱員受僱首 60 日內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