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串謀上司騙上市公司新威國際(00058)逾1億貸款 罪成候判
<匯港通訊> 據本港媒體報導,一名前私人助理,涉與上司串謀安排「人頭公司」,從新威國際(00058)獲取1.25億元虛假貸款,供上司買股票和自用等。前助理否認5項串謀洗黑錢罪,經審訊後,今天在區域法院裁定5罪成立,須還押至8月16日判刑。法官表示,被告辯稱不熟悉上市規則,說法不可靠,他顯然和上司達成協議,以虛假貸款隱瞞港交所,有損股票市場誠信。
被告林松根現年51歲,較早前自辯指,他按照前上司黃自強指示,接觸上市公司新威國際的合作夥伴,安排合作伙伴充當獨立借貸人,將合共1.25億元的5筆貸款轉入黃控制的戶口。被告供稱對貸款感可疑,僅為保住工作而照辦。
據法官李慶年裁決稱,被告供辭不可信,案件重點是,黃自強非新威國際的董事或股東,卻透過被告以管家身分控制1.25億元貸款,抽走新威國際的資金。李慶年稱,被告嘗試將自己的角色矮化為記賬人,將責任推卸予公司律師;實情是被告學歷高及具人生經驗,有份「製造」看似真實的貸款文件,他有理由相信上司做法耗用公司資源,屬非法手段。涉案5筆貸款,先後轉入由黃自強控制的賬戶,當中有2000萬元,轉入黃控制的內地航運公司,當中有款項供黃支付「人頭費」和自用。指黃是以決策人身分,透過被告以虛假貸款隱瞞港交所(00388),唯一合理推論是雙方已達成協議,裁定5罪成立。(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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