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房地產基金(00435)第二次中期分派每基金單位9.1港仙
<匯港通訊> 陽光房地產基金(00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12個月之未經審核第二份中期業績。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收益按年增長6%至8.302億元,主要源自西九匯全年的貢獻。物業營運開支增加14.4%至1.822億元,反映政府寬免較去年減少。物業收入淨額6.48億元,上升3.9%,而成本對收入比率為21.9%。
可分派收入按年下降12.2%至3.339億元。因應陽光房地產基金之財政年度結算日由6月30日更改至12月31日,董事會已通過派發第二次中期分派每基金單位9.1港仙。連同第一次中期分派每基金單位9港仙,報告期間的每基金單位分派合共為18.1港仙,相當於派發比率92.6%。
按報告期間最後交易日錄得的收市價1.71元計算,分派收益率為10.6%。 (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