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單位被揭僭建 買賣賽西湖大廈手尾長?
寶馬山豪宅賽西湖大廈引爆潛藏四十年的僭建風波,95%單位被揭露台有僭建物,事隔多年業主集體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僭建令,但最終於周一被最高法院被判敗訴,若業主拒絕還原露台,單位隨時有釘契風險,影響交易或新買家承造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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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業主倪匡、麥玲玲
由長實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聯合發展的賽西湖大廈在1978年起入伙,全屋苑十五座共有925個單位,全部皆是千呎以上的大單位,過去一年成交呎價介乎15,000至20,000元水平,不少名人都曾是賽西湖大廈的業主,包括長實集團前執行董事洪小蓮、美聯物業主席黃建業、已故作家倪匡、漫畫家黃玉郎、堪輿學家麥玲玲等。不過入伙四十多年以來一直存在僭建問題,多達876個即95%單位位主將廚房旁的露台晾衫位置,加建樓板覆蓋僭建成為露台的一部分。屋宇署在2018至2019年期間發出876張清拆令,業主上訴失敗後,多達615名業主集體入稟,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屋宇署決定。
多年不執法 非合理期望
屋宇署多年未有執法,在入伙四十年後突然作出行動,對賽西湖大廈業主殺個措手不及,不少業主認為他們對僭建物早被容忍有「合理期望」。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周一頒下判詞指,屋宇署不接納該屋苑的僭建物,亦沒有作出任何承諾支持業主的「合理期望」,而期望屋宇署不就僭建物執法的要求,本身一定不合法,所以判業主敗訴。
95%單位有僭建
事實上屋宇署在過去四十多年,先後進行三次執法行動,早在屋苑1978年落成不久後,已經有多達25%單位即239個有有僭建物,屋宇署隨即發出清拆令,在業主委派建築師商討後,屋宇處在1980年代曾撤回當中的200多張;到1991年僭建問題擴散到47%單位,上訴審裁小組在1993年裁定業主上訴成功,但強調僭建物仍然是非法,只是暫時被容忍,不應被視為先例;第三次執法在2018年,即95%單位有僭建,屋宇署遂發出清拆令,當中有555人提出上訴被遭到拒絕,所以獨發今次司法覆核。
賽西湖大廈業主輸了官司,亦被屋宇署重點跟進,若業主今次拖延多年仍不拆除僭建物,隨時會再犯官非。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另外僭建物存在的每一天另罰款二萬元。
單位有機會被釘契
除了業主犯官非,有意購入單位的準買家亦要留意,因為一般更改單位間隔、結構等,但沒有經認可人士審批及向屋宇署申請,均屬非法僭建,一般情況由屋宇署發出警告信予業主,然後在屋契上「註契」(俗稱釘契),勢影響樓宇價值,銀行亦有機會向新買家承造按揭。
當「釘契」期限屆滿後,若業主仍未清拆僭建物,屋宇署可以派人拆卸再追討業主費用,甚至可以向業主提出刑事檢控,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處亦可能按大廈公契及《建築物條例》而被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