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告盛品儒誹謗將按原訂計畫11月4日開審
香港電視(01137)主席王維基前年入稟,控告亞洲電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及亞視誹謗一案,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亞視和盛品儒一方因剛撤換法律代表,故向法庭申請要求多一次審前覆核,以準備案件及找前亞視員工擔任證人,但遭王維基一方反對。法官今日不批准盛品儒的要求,案件按原訂計畫在11月4日開審。
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指控,曾任亞視行政總裁的王維基,竊取亞視商業機密資料,亞視其後報警。王維基在2012年入稟控告亞視及盛品儒誹謗,要求禁制再發表誹謗言論。 (RH)